当前,各级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、纷繁芜杂,而所有工作的目标均指向以“保民生、保增长、保稳定”为重心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工程。大多数政策制定、执法监管、行政审批等政府工作都是重要手段,其初衷和目标都是为了发展经济,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,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,一切政府工作都应当紧密围绕“改善和保障民生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”的工作大局。
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,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,“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,更加注重社会建设,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推进社会体制改革,扩大公共服务,完善社会管理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”。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推动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,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。